首页 > 文章

江苏: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增值税

116
创头条

创头条消息  近日,江苏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措施》显示,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措施》围绕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12个方面进行部署。

例如,在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安排12亿元,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免费诊断、高端化改造升级、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和融合应用创新等项目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同时,江苏省还安排9.5亿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体系,采取定额补助和拨改投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此外,江苏省还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设立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江苏省财政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增产增效。

(完)

延伸阅读:

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

如果您还希望阅读更多深度内容,也可以关注直通北交所(ID:tobse666)官方公众号。从这里,一起走进北交所。

版权声明:直通北交所平台上除来源为“原创”的文章外,其余文章均来自所标注的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或来源方所有,且已获得相关授权,本平台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平台中有涉嫌侵权的内容,可联系客服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0

发表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评论区

快来抢沙发~~
  • 北证50
  • 科创板指
  • 创业板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