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北交所消息,2021年12月3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发布《证券公司专业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及《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其中,72种行为被列入负面清单。上述两份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北交所发布的配套文件将证券公司在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开展的全部业务纳入评价,指标设置和业务类型更加丰富全面,进一步明确了市场预期。其中,《专业质量评价方法》中纳入评价的业务类型共8类,合计27项评价指标,涵盖北交所保荐和发行并购两类业务,全国股转系统推荐挂牌、发行并购、持续督导和做市等四类业务,以及经纪和综合业务,全面覆盖细分业务品种和业务环节。
《负面行为清单》包括8类业务共72条负面行为,明确了证券公司在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执业的负面行为具体情形。例如信息披露、核查、回复、保荐业务负面行为等等。此外,北交所制定的两份清单主要遵循一体管理、强化激励、做好衔接、压实责任等四项原则。
直通北交所还了解到,《专业质量评价方法》将从保荐业务、发行并购业务等指标逐一进行打分。对相关指标进行充分说明,例如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所占比重为25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为55分、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经纪及综合业务为20分。通过规则制定、综合管理等形式实现北交所与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基础层一体发展和制度联动,进一步促进证券公司提升执业质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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