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北交所消息 7月29日,北京市经信局印发《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显示,北京市经信局协调交易所等机构,共同推动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和挂牌,并公布了企业评价或认定标准。
《细则》明确,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细则》正文共五章,除第一章的总则之外,还包括评价和认定、动态管理、培育扶持等内容。
其中,在培育扶持方面,《细则》明确加强分层分类服务。对于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普惠支持服务力度,推动企业加快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而对于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和鼓励,包括市级或区级“服务包”、财政相关资金支持、“专精特新贷”“专精特新保”“专精特新险”信贷支持等九项服务。
《细则》还明确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北京市经信局协调交易所、股转系统、证监局等企业辅导备案、挂牌上市主管机构,共同推动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和挂牌。
例如,推荐在新三板挂牌及北交所上市,支持企业到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提供专项服务;协调交易所为每家已经到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的企业配备上市咨询联络专员提供专业指导。
《细则》同时还以附件形式公布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对认定条件和评价指标进行了说明。
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及专业化三类共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营业收入、评价得分等基本条件。同时,需符合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四个指标,该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所属领域六个方面指标。
该《细则》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经信局开设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作为企业评价认定的申报和审核平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登录该平台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
(完)
延伸阅读: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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