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北交所消息 6月1日,工信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办法》实施前已被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到期后按《办法》复核。
《办法》明确“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优质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办法》要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强化优质中小企业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十四五”期间,努力在全国推动培育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工信部建设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搭建优质中小企业数据库,便于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开展精准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推动涉企数据互通共享,减轻企业数据填报负担。
除了第一章的总则之外,《办法》还包括评价和认定、动态管理、培育扶持、附则4章。
为进一步提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办法》同时以附件形式公布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并对部分指标和要求进行了说明。
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考虑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企业培育的广泛基础,标准设置不宜过高。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同时,考虑到各地企业发展水平差异,在坚持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留有15分“特色指标”由各省结合本地特色进行设置,既确保企业水平总体上大致相当,又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考虑“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被认定企业需满足全部指标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为避免一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作用突出的企业,因为“偏科”无法通过,《办法》设置直通车的方式,对这类企业进行适度倾斜。
(完)
延伸阅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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